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为做好我校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校企联合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项目

   三、培养方式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采取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学校和企业共同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风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皖西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致。

在确定招生录取时或到校报到注册时,学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合作协议》(附件1),明确各方的责、权、利;进入培养环节后,学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企业技术需求和项目研发内容等,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到“一生一案”。

四、保障政策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根据考核结果,除学校正常的奖助学金外,项目来源企业所在市政府按照全日制硕士不低于3000元/月/生,设立政府奖学金或科研实践补贴,按照一年12个月分次发放。

2.住宿条件:在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由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每2人1间,并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在校学习期间,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标准安排住宿。

3.人才政策: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要求,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颁发工程师证书。毕业就业时,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五、复试组织

1.调剂报名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采用调剂方式录取,调剂招生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时,须在备注栏填写报考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名称和导师姓名等信息,并提交《皖西学院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附件2),不得兼报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普通调剂计划。

2.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再申请调剂。

6)原则上须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7)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3.遴选规则

1)学校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4.调剂时间

学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3月28日开通后发布调剂信息;4月8日“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组织调剂工作。具体调剂安排请有意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的考生关注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5.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调剂复试。

6.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校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皖西学院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办法执行。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提交学生证(完整注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

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A4双面打印),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考生本人签字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A4单面打印)

6)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评分使用。

7)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综合考察使用。

8)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8.复试内容

1)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已考科目不同),加试科目为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科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复试下一环节。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参见《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科目(三选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选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笔试。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面试小组由学校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企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40分):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工作能力、文化素养和社交能力、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4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外语水平(2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9.复试流程

1)考生规定时间内报到、审核复试资格,确定专业笔试科目等

2)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3)考生按照选定的复试科目参加专业笔试。

4)考生参加综合面试。

进入候考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按照顺序开始面试,流程包括抽选试题回答、复试面试小组成员自由问答等环节。

复试面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并现场独立打分。

10.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分别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和60%。

综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40%+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40%+外语水平×2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比4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比60%。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成绩折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说明: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1.复试体检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考生到当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处提交体检报告。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如果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2.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条款1执行。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二)录取程序

1.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各专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汇总建议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监督举报

学校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调剂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调剂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校研究生处接收考生反映复试问题。

电话:0564-3305325,邮箱:yjsc@wxc.edu.cn。

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

电话:0564-3305055,邮箱:jwi@wxc.edu.cn。


附件1 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合作协议.docx

附件2 皖西学院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docx

附件3 皖西学院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简介.docx